110學年度第2學期證照抵免申請

一、本次申請採線上方式申請,不須另以紙本申請
二、申請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y3mX9qdWezroB9ep9
三、抵免申請截止期限:於第18週6/24(五)16:00前線上申請完成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1)本證件之正本為該證照官方認證機構所頒發之正式證照。本證照影本與正本內容完全一致,如有不符之情事,本人將被撤銷認證資格並負法律責任。
(2)本申請書辦理完成後,資訊將提供校內相關單位查閱並辦理後續事宜,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由語言中心取得並保管使用。
五、附件為龍華科技大學學生外語課程學分抵免實施要點
六、語言中心網站:https://lc.lhu.edu.tw/index.php?Lang=zh-tw